其實在老公結婚之前把房子買下來之后,如果能把房產證上的名字做一下變更,還是可以被理解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唯一的一個解釋或唯一的一個證據(jù)。
但如果老公在結婚之前買下來的房子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而且結婚之后有沒有打算要改變里面的名字,那么只能被認作是個人婚前財產,所以說,在離婚的時候,對方也是分不走這個房子任何財產的。
其實在老公結婚之前把房子買下來之后,如果能把房產證上的名字做一下變更,還是可以被理解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唯一的一個解釋或唯一的一個證據(jù)。
但如果老公在結婚之前買下來的房子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而且結婚之后有沒有打算要改變里面的名字,那么只能被認作是個人婚前財產,所以說,在離婚的時候,對方也是分不走這個房子任何財產的。
那具體要看你老公這個房子是不是全款付的,如果是全款付的,并且在他自己的名下,那么很有可能這就是他的婚前財產,也有的人他還會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這樣子就不屬于你們的婚后共同財產。
如果這個房子之前他只是付了一個首付,那么后期你也參與了這個房子的貸款償還。那么這個房子就屬于你們的婚后共同財產,即使最后離婚了,那么這個房子也有一部分的財產是屬于你的。具體也要看你償還貸款的金額,然后根據(jù)房子的價值最后來分配。
當你的老公在結婚之前把房子買下來之后,這個房子沒有發(fā)生任何的變化,而你們兩個人結婚之后看到的房產證名字依然是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那么這個房子就已經(jīng)注定了是個人財產,不能算作是婚姻共同財產。
但如果當你的老公把這個房子買下來之后,把名字添上了你的,那么現(xiàn)在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就可以被稱作是共同財產。或者當你的老公去世之后,房產可以直接由你來繼承。
一般我們來判斷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是有明確的判斷要求的,結婚之前男方女方所購買的一切財產,我們屬于婚前財產,比如結婚前老公買的房子或者車子,這是屬于婚前財產的,不屬于婚后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所以想要房子上寫上共同財產,那么只能在爭取老公的同意下,把房產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是受遺贈的房產,也得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在法律上才會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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